西藏的主权归属与十四世达赖
中国并不是一个单民族国家,事实上她是由56个民族共同组成起来的,包括汉族、蒙古族、朝鲜族、藏族……我们站在一起,就是中国人。
西藏的主权归属
元代之前的中原与藏地关系
藏族的前身,是吐蕃人,他们当年的母国之一,是吐蕃王朝。吐蕃王朝最初出现于中原的隋朝末年和唐朝初期。这个王朝虽然是自立王朝,但是,由于吐蕃人族源与中原人相通,因此,刚刚立国的公元640年,松赞干布就模仿古代匈奴与汉人通婚的历史文化传统,与唐朝通婚,甘愿为唐朝的“汉婿”。最后,文成公主进入吐蕃与松赞干布完婚。
在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的布达拉宫,至今一直供奉着公元641年唐朝嫁给藏族吐蕃王的文成公主的塑像。大昭寺前的广场上还矗立着公元823年为双方会盟建立的“唐蕃会盟碑”。
吐蕃王朝大约只强大了百年时间,此后一直处于内乱之中,西元866年,分裂势力的大赞普论恐热被唐朝军队所杀,在加之吐蕃内部发生奴隶起义,这样,吐蕃王朝就此终结了。之后的西藏地区,一直处于割据战乱的历史中,并无统一的政权,直至元朝建立。
13世纪中叶,西藏正式归入中国元朝版图。自此之后,尽管中国经历了几代王朝的兴替,多次更换过中央政权,但西藏一直处于中央政权的管辖之下。
元代(公元1271-公元1368年)
1246年,元朝大军进军吐蕃故地,此时的吐蕃故地不仅战国林立,而且,此时的宗教寺院势力已经演变成为政权组织力量。当时,政教合一的贵族喇嘛萨班代表吐蕃各小王朝、各寺院与元政府达成协议,归顺元政府,接受元帝国管辖,元朝皇帝设置了宣政院,直接管理西藏地区军政要务。
元朝在西藏驻有军队,并由一位王子及其后裔率军驻守西藏地区的东部边缘,逢西藏有事,即可就近入藏,以尽镇戍边疆的职责。1290年,一名万户长叛乱,元朝中央派遣这位王子率军入藏平息。自此就西藏地区彻底归属于中国中央政府管辖至今。
明代(公元1368-公元1644年)
1368年明王朝接替元王朝,继承了治理西藏的权力,在今西藏中部和东部分别设立“乌思藏行都指挥使司”与“朵甘行都指挥使司”,兼理民政。西藏西部阿里另设置“俄力思军民元帅府”。这些机构的负责官员均由中央任命。
明朝第三个皇帝明成祖,为有利于治理,给西藏各地宗教领袖封以“法王”“王”“灌顶国师”等名号。王位的继承必须经皇帝批准,遣使册封,新王才能即位。按照朝廷的规定,每年元旦,王须遣使或亲自来京参加朝贺典礼,呈递贺表贡物。至今西藏有的喇嘛寺内还保存着当年必须朝拜的皇帝万岁牌。
清代(公元1644-公元1911年)
1644年,清王朝取代了明王朝,进一步加强了对西藏的治理。
清朝皇帝于1653年、1713年分别册封五世达赖喇嘛和五世班禅喇嘛,自此正式确定了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封号,以及他们在西藏的政治和宗教地位。
1719年,清政府派军队进入西藏,驱逐盘踞拉萨三年之久的准噶尔部,着手改订西藏的行政体制。为了完善西藏行政机构的职能,清朝多次颁下“章程”,整顿改革旧的制度,建立新的制度。
1793年,颁布了《钦定藏内善后章程》,共二十九条。其中规定了中央政府掌握对西藏的管辖权、对西藏地方官员的任免权,在西藏驻军,对西藏的财政开支的控制,以及对活佛转世的规定。这样就形成了历史定制,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以及其他大活佛,必须得到中央政府的认可和册封,他们在西藏地方才有政治上和宗教上的合法地位。民国期间,外患不已,内乱频仍,中央政府孱弱,但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继续接受中央政府的册封。达赖、班禅等多次表示维护祖国统一,拥护中央政府。
中华民国(公元1911年)
1911年秋,中国内地爆发了辛亥革命,建立了中华民国。
1912年3月,中华民国南京临时参议院颁布的民国第一部宪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明确规定,西藏是中华民国领土的一部分。
1927年,中国国民党在南京组建国民政府,并于1931年召开国民会议,十三世达赖喇嘛和九世班禅额尔德尼均派出正式代表参加。这次国民会议制订的《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总纲第一条规定:西藏是中华民国的领土。
依照历史定制,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以及其他大活佛,必须得到中央政府的认可和册封,他们在西藏地方才有政治上和宗教上的合法地位。
民国期间,虽然外患不已,内乱频仍,中央政府孱弱,但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继续接受中央政府的册封。达赖、班禅等多次表示维护祖国统一,拥护中央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元1949年)
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西藏拥有主权。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西藏早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由欧洲人成立之前就属于中国了,要谈“正统性”,如果欧洲人从美洲大陆和澳洲大陆返回原籍,“free”当地的土著人,我们完全可以“free”西藏!
所谓“西藏独立”的由来
700多年来,中国中央政府一直对西藏地方行使着主权,西藏地方从未成为一个独立国家。记载着700多年来历史事实的数百万件汉藏文档案材料仍保存在北京、南京和西藏拉萨的档案馆中。世界上从未有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承认西藏是一个独立的国家。
1904年,英国外交大臣兰斯顿发出的正式训令称,西藏为“中华帝国的一个省”。
1954年,印度总理尼赫鲁在印度人民院的讲演中说:“在以往数百年中,我就不知道在任何时候,任何一个外面的国家曾经否认过中国在西藏的主权。”
达赖集团和国际反华势力曾散布自1911年辛亥革命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西藏已是一个“充分行使权力”的国家。历史事实驳斥了这种谎言。仅十四世达赖喇嘛要经国民政府批准方得继承这一点,就充分说明当时的西藏根本没有什么独立的权力。达赖集团和国际反华势力大肆鼓吹的所谓“西藏独立”,不过是近代历史上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产物。
帝国主义是怎样阴谋策划西藏独立的呢?
英国
在20世纪初的藏语词汇中还没有“独立”这个词。1840年英帝国主义发动侵略中国的鸦片战争后,中国开始由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国家。帝国主义势力乘清朝中央政府的虚弱,开始阴谋瓜分包括西藏在内的中国领土。
为了把西藏纳入英国的势力范围,1888年、1903年,英国侵略者发动了两次侵略中国西藏的战争。侵略者迫使西藏地方政府官员签订了《拉萨条约》。但由于清朝政府外务部认为《拉萨条约》有损主权,清朝驻藏大臣不予签字,条约无效。
帝国主义靠直接军事侵略没有达到完全控制西藏的目的之后,就变换手法, 1907年8月31日,英、俄帝国签订了《英俄同盟条约》,其中把中国在西藏的主权改称为“宗主权”。这是在国际文件中第一次把中国对西藏地方的主权篡改为“宗主权”。
1911年,中国辛亥革命爆发。1912年,英国利用清朝灭亡,民国初建,中国国内政局混乱之机,向中国外交部提出了否定中国对西藏主权的“五条”,遭中国政府拒绝。
1913年,英政府又煽动西藏当局宣布独立,提出“西藏完全独立后,一切军械由英国接济”;“西藏承认英国派员来藏监督财政军事,以作英国扶助西藏独立报酬”;“民国军队行抵西藏,英国担负抵御之责”;“西藏执行开放主义,准英人自由行动”。但英国的图谋未能得逞。
1913年,英国政府利用篡夺了中华民国大总统职位的袁世凯迫切要求得到各国外交承认和得到国际借款的心理,迫使北京政府参加英国政府提出的中、英、藏三方会议,即“西姆拉会议”。会前,英印政府派驻锡金政治专员单独会晤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唆使西藏代表首次提出了“西藏独立”的口号,当即遭到中国政府代表的拒绝。
这时,英国代表按事先策划,提出了所谓的“折衷”方案,把中国藏族居住的所有地区划分为“内藏”、“外藏”两部分,“内藏”包括青海、甘肃、四川、云南等省的藏族居住地区,由中国政府直接管辖;“外藏”包括西藏和西康西部地区,要求中国政府“承认外藏自治”,“不干涉其内政”,。这个“折衷”方案的实质,是把中国在西藏地方的主权篡改为所谓“宗主权”,使西藏在“自治”的名义下,脱离中国政府的管辖。
1914年7月3日,中国政府代表奉国内训示,拒绝在所谓“西姆拉条约”上签字,并且发表声明:“凡英国和西藏本日或他日所签订的条约或类似文件,中国政府一概不能承认。”中国政府同时将此立场照会英国政府。会议遂以破裂告终。
1942年夏,西藏地方政府在英国代表的支持下,突然宣布成立“外交局”,公开进行“西藏独立”活动。国民政府发出严正警告,西藏地方政府迫于压力,向国民政府报告改变原议。
美国
1949年底前后,美国人劳尔·汤姆斯以“无线电评论员”名义在西藏探索“华盛顿给西藏以可能的援助”,并在美报刊上报道:“美国已准备承认西藏为独立自由”的国家。
1950年上半年,一批美国枪支弹药经由加尔各答运入西藏,用以对抗中国解放军进藏,同年11月1日,美国国务卿艾奇逊公开诬蔑中国解放本国领土西藏的行动是“侵略”。同月,美国指使他国在联合国提出干涉中国西藏的提案。由于中国政府的严正立场和一些国家的反对,这个阴谋没有得逞。
100多年来的历史事实清楚地说明,所谓“西藏独立”完全是新老帝国主义者出于攫取西藏的野心而挑动起来的。十四世达赖喇嘛早年曾指出:“帝国主义利用西藏人民反对满清和国民党反动政府的情绪,进行各种诱骗和挑拨,企图使西藏人民脱离祖国而处于他们的压迫和奴役之下。”
活佛转世
活佛转世
藏传佛教认为活佛是永恒的,通过连续不断的“转世”来到世间生活。因此一位活佛圆寂时,就要根据种种“征兆”和“启示”,来确定活佛转世的方向和地点,然后再派人沿着一定方向寻找被认为是活佛化身的“转世灵童”。
有时找来的“灵童”不止-个,会出现纠纷和争执,因此清乾隆皇帝于乾隆五十七年(1792)特颁发两个金瓶,一置北京雍和宫,一置拉萨大昭寺。这种办法较好地避免了活佛转世的徇私舞弊现象,而且,这种方法也不仅仅适用达赖和班禅的转世,对于其他活佛转世也可以使用。凡在理藩院注册的藏传佛教蒙、藏大活佛,如章嘉呼图克图、哲布尊丹巴、达赖、班禅等转世时,均须将寻得的若干“灵童”的名字写在象牙签上,置于金瓶中,由理藩院尚书在雍和宫或由驻藏大臣在大昭寺监督掣签来确定“灵童”,然后经过“坐床”仪式,便正式成为“转世活佛”。
这样便形成了历史定制,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以及其他大活佛,必须得到中央政府的认可和册封,他们在西藏地方才有政治上和宗教上的合法地位。
达赖和班禅是藏传佛教格鲁派领袖宗喀巴的两大传承弟子,他们均采用独特的活佛转世制度。至今,达赖传承十四世,班禅传承十一世。达赖系统转世制始于三世达赖。班禅系统转世制始于四世班禅。除达赖和班禅两大活佛外,一些大的寺院也实行活佛转世制度
清朝册封两个活佛系统,也有互相牵制的意思。在历史上,班禅与达赖都是互为师生。由于转世灵童都有一个教育培养的过程,因此,当达赖年幼时,班禅就担负领导和教师的责任;反之,当班禅年幼时,达赖就承担领导和教师的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说,达赖与班禅的地位是一样的。只是由于达赖的常驻地在拉萨,而班禅的常驻地在后藏,因此,达赖在世俗社会的重要性似乎要高一点。
达赖与班禅这两个活佛系统还有一个问题不太被大众注意。活佛转世都有前身,虽说达赖和班禅的前身都是宗喀巴的弟子,但是,在藏传佛教理论中,他们的前身要更加高贵。达赖喇嘛从一开始就被认为是观世音菩萨的化身,而班禅则被认为是阿弥陀佛的化身。观世音菩萨大家都很熟悉,阿弥陀佛就是西方极乐世界的教主。按照佛教理论,阿弥陀佛的地位要高于观世音菩萨,一个是佛,另一个是菩萨,地位已经很清楚了。因此,在佛教理论上,班禅的地位要高于达赖。但是,在世俗地位中,达赖由于常驻拉萨,地位似乎显得比班禅重要。
虽然达赖与班禅被追认的源头都是宗喀巴的弟子,应该说历史源头的年代相差并不多,但是,经过400多年的传承,到目前,达赖已经传了14世,班禅只传了11世。为何会有这种差别?一般认为,由于达赖较多地陷于世俗争斗,历史上的达赖喇嘛大多年寿不长。前13世达赖的平均寿命约为40岁。如果去掉2位追认的达赖,11位正式达赖的平均寿命只有34岁,其中最短的只活了11年。达赖“亲政”的年龄是18岁,但是,好几位达赖喇嘛没有活到“亲政”的年龄,或刚过“亲政”年龄不久就“意外”死亡了,大都是争权夺利的结果。现在的第十四世达赖出生于1935年,他曾经认为自己活不过60岁,但是,十四世达赖如今已经73岁了,远远高于历任达赖的平均寿命。
达赖喇嘛的由来
西藏自有达赖喇嘛已经400多年了。达赖喇嘛的内涵和西藏的政治历史密不可分。最初,这是1578年蒙古土默特部首领俺答汗赠给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高僧索南嘉措的尊号。由于格鲁派实行活佛转世制度,这一尊号世世相袭直至现在的第十四世达赖喇嘛。
在明代的时候,曾经建立起元朝的蒙古势力退出中原,在漠北向西发展,占据了中亚大片地方。
索南嘉措在蒙古地区传教期间,与土默特部首领俺答汗相会于青海湖边。俺答汗赠送他一个称号:“圣识一切瓦齐尔达喇达赖喇嘛”。
“圣”在佛教中表示超出凡间;
“识一切”是普遍通晓之意,认为是显宗方面取得最高成就的人;
“瓦齐尔达喇”为梵文,意为执金刚,是对密宗方面有最高成就的人物的尊称;
“达赖”是蒙语“大海”;
“喇嘛”是藏语“大师”。
合起来说,就是在显宗和密宗两方面都修到最高成就的、超凡入圣而学问渊博犹如大海一样的上师。而这个尊号此时仅是蒙藏代表人物私人之间的互赠,尚不具有政治及法律意义。
俺答汗当时已受明朝册封为顺义王。索南嘉措便托俺答汗代他向明朝皇帝请求册封;他本人也向明朝宰相张居正致函,要求朝廷给他赐封。不久,明朝万历皇帝降旨,赐给他的封文中就有“达赖”的字样。
1587年明朝政府正式承认这一称号,并派使节加以敕封。索南嘉措得此称号之始,为三世达赖喇嘛。前两世达赖喇嘛为后人追认。由此往前追溯,宗喀巴的弟子根敦珠巴为一世达赖喇嘛,根敦珠巴弟子根敦嘉措为二世达赖喇嘛。
明亡清兴后,1653年(清顺治十年),五世达赖喇嘛应清帝之邀来到北京。顺治皇帝沿用了俺答汗对三世达赖喇嘛的尊号,正式册封他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怛喇达赖喇嘛”,并授予金册和金印(金印刻有汉、满、藏三种文字)。从此,“达赖喇嘛”封号开始具有政治意义和法律效力。
1751年,清朝政府为了更好地治理西藏,又令七世达赖喇嘛掌管地方政权,开始政教合一。
达赖之外西藏还有很多活佛,但是只有于达赖和班禅都是朝廷正式册封的,因此这两个活佛系统的地位也远高于其他活佛转世系统。
十四世达赖
目前逃亡在印度的十四世达赖喇嘛就是由当时的中华民国政府主席颁令批准的。
第十四世达赖喇嘛——丹增嘉措,1935年7月出生于青海湟中县祁家川(今青海省平安县红崖村),乳名拉木登珠。
1938年拉木登珠被原西藏地方政府遴选为第十三世达赖喇嘛的唯一转世灵童,后报请国民政府特准免予“金瓶掣签”,在中央政府特派大员吴忠信会同热振呼图克图的主持下,1940年在拉萨举行坐床典礼,继位为第十四世达赖喇嘛,
1950年11月17日开始亲政,年仅16岁即成为藏传佛教的领袖之一。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在北京签字。10月24日,达赖喇嘛致电中央人民政府毛泽东主席,公开表示拥护并执行协议。
1954年秋,达赖喇嘛作为西藏的人民代表出席在北京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并当选为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1956年4月22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达赖喇嘛任主任委员。
1956年11月下旬,达赖应邀赴印度参加释迦牟尼涅2500周年佛教法会,尔后在印滞留近三个月。1957年以后,达赖喇嘛与西藏上层分裂势力公开支持由局部逐渐扩展至全面的武装叛乱,公开撕毁“十七条协议”。
1959年3月17日,达赖喇嘛出逃印度达兰萨拉。
达赖统治时期西藏
1959年前,西藏还处于十四世达赖喇嘛的统治之下。那时,西藏实行的还是封建农奴制度,直到1959年3月10日,以达赖喇嘛为首的上层少数分裂主义分子发动武装叛乱失败并逃亡到国外,西藏开始实行民主改革为止。达赖喇嘛统治下的西藏人权状况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呢?是否如达赖喇嘛鼓吹的那样,是世外桃源般的“香格里拉”呢?
恐怖的法事活动
这里是达赖喇嘛统治西藏时期的两份档案:“热格:本处需进行天女敬食佛事,需头颅四具、肠子十副、净血、污血、废墟土、寡妇经血、麻风病人血、各种肉、各种心、各种血、阴地之水、旋风土、向北生之荆棘、狗粪、人粪、屠夫之靴等物,务于20日送往次曲康。次曲康19日”
“致热刀头目:为达赖喇嘛念经祝寿,下密院全体人员需念忿怒十五施食回遮法。为切实完成此次佛事,需于当日抛食,急需湿肠一副,头颅两颗,各种血,人皮一整张,望立即送来。束斯基稍夏帕空”
这就是旧日西藏为了一次普通的佛事活动和给达赖喇嘛过生日的代价!
这就是达赖喇嘛统治时期人权状况的真实记录。
严格的等级制度
西藏地方政府噶厦由地位显赫的僧侣和贵族组成,拥有等级森严的社会政治法律制度。
《十三法典》、《十六法典》,按血统贵贱,身份高低,把人划分为三等九级。规定“人有上、中、下三等,每等人又分上、中、下三级”。藏王、大小活佛及贵族属“上等人”,铁匠、屠夫和妇女等属“下等下级人”。
各等人的生命价值差别巨大。这两部法典规定,作为“上等上级人”的“命价”为“无价”,或“遗体与金等量”;而被列为“下等下级人”的铁匠、屠夫、妇女等,“命价”则仅为“草绳一根”,“杀铁匠、屠夫等,赔命价草绳一根”(详见《十三法典》第七条“杀人命价律”)。
残酷的刑法
为了维护这种“三等九级”的制度,法典严厉惩罚以下犯上的行为。《十三法典》第三条明文规定:“卑贱与尊贵争执者拘捕”;第八条规定:“伤人上下有别:民伤官,视伤势轻重,断伤人之手足;主失手伤仆,治伤不再判罪。主殴仆致伤,无赔偿之说。”《十三法典》第四条“重罪肉刑律”更规定肉刑为:“挖眼、刖足、割舌、砍手、推崖、溺死、处死等”。不仅各级政府设堂办狱,而且大的寺庙、各庄园领主、部落头人也可办案。
在现存的一份由达赖亲署给各宗本等官员的命令中就重申,哲蚌寺有权处理各种诉讼案件、定罪量刑。当时种种肉刑施行相当普遍,大量的资料和照片都反映了那时西藏人权的真实状况。
农奴制
达赖统治时期的西藏地方政府称噶厦政府,是贵族、僧侣联合专政的政权组织,设噶伦4人,三俗一僧。噶厦政府下设基巧(专区)和宗(县)。农奴主由寺院(上层僧侣)、官家和贵族及其代理人组成,号称“三大领主”。
历代被封为贵族的大约400家左右。1959年以前,整个农奴主阶层人口约占当时西藏人口的5%。
在旧西藏,占人口总数95%的农奴和奴隶,被农奴主作为财富占有,没有政治权利和人身自由。农奴主之间可以随意将农奴及其子女互相转让、抵押、赠送或买卖。农奴结婚,要经农奴主同意,嫁出或外赘的缴纳赎身费。不能支差或出外谋生者,要缴纳人役税,以表示对农奴主的依附关系。对于丧失劳动能力的,农奴主可以收回他们耕种的差地和牲畜、农具;死亡无嗣的,则没收其财产。
社会财富分配
1959年前的西藏,社会财富高度集中,占人口总数5%的寺院、官家、贵族占有西藏的全部土地、草场和绝大部分牲畜。这些生产资料主要是达赖喇嘛封赐的。他们拥有对土地的支配权、世袭权和经营权。
80%以上被不到人口总数5%的农奴主占有,而占人口总数95%的农奴,大约只占社会财富的不足20%。广大农奴的生活极为贫困,日益恶化。
达赖喇嘛口口声声要维护的“西藏人民的人权”,岂不是要让西藏恢复农奴制?
达赖出逃后的言行
达赖喇嘛逃亡国外后,中央政府从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大局出发,对他采取了耐心等待的态度。他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职务,一直保留到1964年。但是达赖喇嘛在国外反华势力和西藏分裂主义分子的包围下,完全背弃了自己曾经表示过的爱国立场,从事了大量分裂祖国的活动。
公开鼓吹“西藏是独立国家”。
1959年6月,达赖在印度穆索里发表声明,称“西藏实际上曾经一向是独立的”。
1991年3月,达赖访问英国时向报界宣称,西藏“是当今世界上被占领的一个最大的国家”。他多次妄称“实现西藏独立的任务落到我们西藏境内外全体西藏人民的身上。”
成立“流亡政府”。
60年代初期,达赖集团在印度达兰萨拉召开“西藏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了所谓“西藏流亡政府”,颁布所谓“宪法”,规定“由达赖任国家首脑”,“大臣由达赖任命”,“政府的一切工作均应由达赖同意方被认可”。
1991年达赖集团修改后的所谓“宪法”中,仍规定达赖是“国家首脑”。达赖及其所谓“流亡政府”向国外藏胞长期征收“独立税”,在一些国家设立“办事机构”,出版发行宣扬“西藏独立”的刊物和书籍,从事“西藏独立”的政治活动。
重新组建叛乱武装。
1960年9月,达赖集团在尼泊尔木斯塘重新组建了“四水六岗卫教军”,在中国边境进行了长达十年之久的军事袭扰活动,其首任总指挥恩珠仓·公布扎西在其回忆录《四水六岗》中写道,“组织了一系列向中国哨所的进攻”,“有时,一二百人的西藏游击队的活动深入中国占领区达一百英里”。达赖撰文对公布扎西大肆赞扬。
造谣诽谤,策动骚乱。
达赖在出国后的30多年里,不顾事实,编造了大量诸如“‘十七条协议’是武力逼迫下强加给西藏的”;“汉人屠杀了120万藏人”;“由于汉人移民,藏族在西藏成了少数”;“共产党在西藏强行对妇女实行计划生育、堕胎”;政府反对宗教自由,迫害宗教人士;藏族传统文化艺术遭到灭绝危险;西藏自然资源受到严重破坏;西藏环境受到污染等等谎言,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煽动西藏群众反对中央政府。1987年9月至1989年3月拉萨发生的多起骚乱事件,就是在达赖集团的煽动和派遣回藏的叛乱分子策划下挑起的,这些骚乱给西藏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达赖的言行表明,他并不像他自己所声称的那样,仅仅是一个宗教领袖,而已成为在国外长期从事分裂祖国活动的政治头目。
达赖在这里干什么
近几年来,有外国记者在达兰萨拉采访时,曾这样描述达兰萨拉:“通往达兰萨拉的山道上,看到身着袈裟的僧侣,偶尔也能遇见几位金发碧眼的西方人。道路险峻陡峭狭窄,而且仅一车之宽,急转弯颇多,由碎石和山泥铺成,很不结实,街道比较脏乱,使得许多香客感到失望。学校的校舍均取料于铁皮,房屋低矮,光线昏暗,阴森森的。”这就是外国人眼中的达兰萨拉。
少数人从西藏非法偷渡到达兰萨拉,一方面是受达赖集团通过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络进行的蛊惑宣传,误认为达兰萨拉是衣食无忧的“人间天堂”,也有的人本来在国内就是犯罪嫌疑人,为了逃避法律制裁而远遁达兰萨拉。据印度媒体透露,这些人偷渡至印度后,都得经受“流亡政府”下设的“安全部”严格拷问。一些偷渡到此的年轻藏人,往往没住多久,就大呼上当,觉得达兰萨拉与达赖集团互联网络和“宣传手册”上描绘的情景相去甚远,没有生存和发展的机会,于是便在达兰萨拉匆匆中转一下后,就想办法打道去别的地方。过去,达赖“接见”偷渡来印度的藏民时,都要对他们摸顶。但是,“流亡政府”现在一般不让达赖这么做,生怕有人在头上涂抹毒药。
“流亡政府”十分腐败
其实,目前无论是“流亡政府”的头头脑脑,还是“流亡政府”卵翼下的“臣民”,基本全在印度出生长大,绝大多数人这辈子还没去过西藏。而西藏平叛后49年的翻天覆地变化,他们更是一无所知。但他们为了赢得国际反华势力的资助,尤其是西方某些敌对势力的支持,在长期反华宣传和教育的双重洗脑下,不断地鹦鹉学舌,用西方反华势力的腔调在这里掀起反华波澜。
有外国记者曾在达兰萨拉看见这样的景象:“到处是一片红色标语,写着‘向中国商品说不’的英文。街上还有一些宣传员,鼓动藏人商店抵制中国货。”而一位“流亡政府”人士私下表示,类似的运动很多,但都是为了政治目的。其实,流亡藏人常让仍在西藏的亲友邮寄中国商品。如果让藏人把家里所有中国货都扔光的话,剩下的大概连裤子都穿不上了。49年过去了,在印流亡藏人生活上仍十分困窘,精神上还要忍受达赖集团“官员”的腐败和内耗。真正富有的是那些所谓的“流亡政府”“官员”。他们靠“税收”和西方一小撮反华势力以及所谓非政府组织的资助而“发财致富”。他们白天穿着红色的袈裟办公或接待客人,天黑以后,就到酒吧和俱乐部鬼混,甚至吸毒。流亡藏人对这帮毫无道德和良知“官员”的腐败早已司空见惯。他们气愤地说,“国际资助”有一半以上被这些蛀虫用于吃喝嫖赌了,而普通流亡藏人却得不到什么好处。达赖是“西藏流亡政府”争取西方同情和援助的一个招牌。尽管达赖不遗余力,但他领导的“流亡政府”迄今没有得到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承认。而所谓“西藏流亡政府”,本来就是一个勾心斗角、争权夺利的腐败机构。
在印藏人生活窘迫
流亡印度的藏人并不都居住在达兰萨拉。这个偏僻的高原小镇容量有限,所以多数藏人只好整体分散、相对集中地散居在印度各地,其中以南部居多。在印藏人几乎很少与当地人来往,通婚的更少。按照当地规定,流亡藏人无权购买土地和建房,因此大多数流亡藏人不得不借住印度人的房子。
在印度其他地方的藏人以经商、务农,或开小商店为生。据报道,在印藏人虽然有不少人是在印度出生,但不管是第几代生活在印度,都不能加入当地国籍,永远只能是难民身份,客居他乡,寄人篱下;因为是被人收容的“客人”,所以不能拥有土地和不动产,也不能永久性地购买和拥有土地及房产,一切都只能靠“借与租”。他们大多数都做小本生意,惨淡经营,勉强糊口。虽然经过多年的“洗脑”,但还是对这种漂泊不定的生活不满意,漂泊感始终在心头萦绕不散。流亡藏人与当地印度人争土地争资源的现象时有发生,矛盾和冲突日益突出。
印度《亚洲世纪报》执行总编辑考什克不久前参加了中国有关部门组织的外国记者团西藏之行活动。在领略过西藏的文化之美、现代之美后,他发出了由衷的感慨:“中国的西藏人生活确实比流亡印度的西藏人要好得多。”
同行的印度《南方先驱报》副总编辑南布迪瑞原本对西藏的“破旧”印象则被当今西藏的现代化气息所颠覆:“我被这儿的现代化气息深深感动了,人们在这里不仅可以充分地享受宗教自由,同时还能够享有现代化带来的一切好处。”
自总编辑奥斯特西藏之行后,德国《明镜》周刊连续发表了《通向世界屋脊的火车》和《“他(达赖)欺骗了自己的祖国”》等报道,强调了西藏的经济繁荣和“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得到很好的保障”。除了“真实的西藏更美好”这样的主题外,这些外国媒体在报道中屡屡提到的,是生活在祖国的藏人和流亡藏人在生活境遇上的巨大反差。
民间出面政府埋单
美国是达赖集团的最大“金主”之一。美国对达赖集团的经济援助表面上是由民间组织出面,但实际上相当一部分是政府“埋单”。
每当达赖集团需要资金时,达赖集团驻美办事处及在美支持者就会展开游说活动,游说之后,美国会提出资助计划,美国务院人口、难民及移民局核准后将资金拨给达赖集团驻纽约办事处,办事处再转交“西藏流亡政府财政部”。
经中国有关方面查证,达赖集团在策划“3·14”暴力事件的过程中,曾向“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紧急申请资金。“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是美国非政府组织中的“老大”,其运行资金几乎全部来源于政府拨款。该基金会成立于1983年,现在已成为美国政府颠覆他国政权的工具。
美国的这些民间组织成为达赖集团从事分裂活动的强大后援。据四川大学中国藏学研究所统计,美国最早成立的援助流亡藏人的组织——“美国西藏难民委员会”,在其存在的10年间,一共向达赖集团提供了2431.8万美元的援助。美国的一些所谓“民间团体”,每年平均要向达赖集团提供约70万美元的援助。
达赖开销由印度埋单
印度政府接受“西藏难民”到印度避难,并为他们划出土地,建起居住区,因此,达赖集团的“生活费”大多出自印度政府的腰包。
印度政府一直全额负担达赖喇嘛在印度的安全保卫、医疗保健和到外地视察的开支费用,除此之外每年都要在教育领域和国外藏人的居住区维修和建设方面给予资助。
据印度媒体报道,印度政府为藏人子弟修建、开办的学校共79所,学校的经费全部由印度政府提供。此外,印度政府还为达赖集团“教育部”开办的学校支付教职员工的薪金,国外藏人儿童的教育经费也由印度政府提供。
国外名人也给达赖施援
除此之外,达赖集团还获得了来自其他国家民间组织的援助。据瑞士“西藏儿童村之友”网站公布,仅2003年6月1日至11月30日的半年期间,达赖集团就接受各国民间组织和个人对西藏儿童村的临时捐款64万美元。
西方世界的一些名人也加入为达赖集团募集经费的活动中。1998年5月,美国影星理查·基尔在休斯敦为达赖举行了一场募捐活动。1999年8月,他又主持了一场为达赖集团募捐的晚会。
台湾当局是达赖集团的另一个重要施主。1997年达赖第一次访台时,台湾当局给达赖的供养金为1781万元新台币,2001年达赖再次访台时,台当局给达赖的供养金达1500万新台币。达赖第一次访台后,“台湾中国佛教协会”为达赖集团捐赠3000万新台币,帮助达赖集团在台湾成立了“达赖喇嘛基金会”,实际上是达赖集团驻台湾办事处。